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夫妻離婚財產的分配是:1、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產由當事人自行協商分配方式,協商不成,由法院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2、屬于個人財產的,則不用分配,誰的財產就歸誰。夫妻離婚財產分配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沒收財產怎么處置合同成立可不可以解除車輛違章報廢后還要處理嗎仲裁員的工作內容包括哪些方面股權登記日和除權除息日差3天新《勞動法》辭職工資計算方法沒有發表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權國有劃撥土地能抵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