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隨著勞動合同的到期而終止,一般合同不會自動續約,需要勞動者和單位自行協商。那么職工接近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到期怎么辦?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職工接近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到期怎么辦
職工接近退休年齡按照習慣性的做法,要是接近退休職工合同到期的話,則此時所在單位會在剩余的期限內與職工再次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但合同期限不應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而通常到職工退休年齡的時候,勞動合同就會被解除。
符合《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的,辦理退休手續;如果不是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同按照《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五條的規定,辦理退職手續。
二、勞動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條款:
(一)是勞動合同的期限。即勞動合同從哪一天開始到哪一天結束。我國的勞動合同可以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二)是工作內容。即所從事的工作和工作崗位。
(三)是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這是勞動合同的重要內容,涵蓋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職業培訓、福利等。
(四)是勞動報酬。應寫明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和支付項目、計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會保險。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參加的社會保險項目。
(六)是勞動紀律。
(七)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訂立,不符合法律法規的,不發生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八)是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中對勞動者違約金的約定只能包含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和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其他約定均屬無效約定。
(九)勞動合同解除后雙方的附加義務
三、當事人到了退休年齡還能簽勞動合同嗎
已過退休年齡的員工,是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條件的,用人單位是不能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應當認為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的關系仍為勞動關系,屬于《勞動法》調整范圍。退休年齡是自己工作的限制,所以在法律上會有明確的規定,只要自己到了退休年齡自己就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自己簽訂,那么自己行為導致的后果有關的法律將不會提供保障,另一方面有關的企業還會受到處罰,所以自己要仔細的考慮。
退休工資是我國公務人員在到達退休年齡根據貢獻給出的工資福利待遇,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職工接近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到期怎么辦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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