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怎樣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是否合法,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是否齊備,勞動報酬、社會保險是否明確,勞動紀律是否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是否完善等。用人單位怎樣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沒簽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多久商標申請程序和材料有哪些詐騙罪錢還了還要坐牢嗎小指姆斷了幾級傷殘賠償離職后加班費怎么計算,離職后工資多久必須結算商業人身保險和社會保險有何區別驅逐出境的適用主體和適用方式是什么體罰學生的鑒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