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可以領結婚證么
18歲是不能領結婚證的。我國法律規定的可以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要結婚的男女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再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18歲可以領結婚證么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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