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會受到處罰
行為人實施以下行為會受到處罰: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訴訟參與人,危及法庭安全或擾亂法庭秩序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哪些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會受到處罰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二十條行為人實施下列行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擾亂法庭秩序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一)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以及傳染病病原體進入法庭;(二)哄鬧、沖擊法庭;(三)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訴訟參與人;(四)毀壞法庭設施,搶奪、損毀訴訟文書、證據;(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申訴離婚有什么程序如果離婚財產子女均分嗎涉嫌強奸是不是都為強奸罪失信銀行卡會被凍結嗎承諾幫別人辦工作拿錢不還算詐騙嗎企業間人事調動合法嗎離職后公積金可以自己繼續交嗎構成輕傷以上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