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對競業禁止不陌生,這是為了保護用人單位隱私或者利益的一種保障措施。那么競業禁止的分類有哪些?競業限制與競業禁止的區別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競業禁止的分類
根據不同的標準,競業禁止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一)競業禁止可分為法定競業禁止和約定競業禁止。法定競業禁止由法律明文規定,約定競業禁止由當事人通過合同約定。這是競業禁止的基本分類。從目前法律實踐看,中國即采用此種分類方法;
(二)競業禁止又可分為同業競業禁止與兼業競業禁止。前者是禁止義務人直接從事與權利人營業相同或營業相近似的競業行為;后者是禁止義務人兼任其他與權利人營業相近似的競業行為。競業禁止義務人兼任其他與權利人權利相關公司、企業的無限責任股東或合伙事業的合伙人,也會影響原公司、企業的利益。
(三)競業禁止又可分為廣義的競業禁止與狹義的競業禁止。廣義的競業禁止的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多數人,如禁止非權利人之外的人員使用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等(因這一專用權本身已由法律強制規范,不屬于競業禁止的范圍);而狹義的競業禁止是對與權利人有特殊關系的義務相對人的競業行為予以限制。
(四)競業禁止又可分為雇主與雇員之間的競業禁止和一般民事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競業禁止。雇主和雇員的競業禁止關系通常建立在已有的勞動關系上,雇主為保護自己的商業利益或其他秘密,或根據法律或與雇員簽訂協議,要求雇員遵守法定或約定的競業禁止義務。一般的民事合同的競業禁止義務主要由合同當事人設定,它更多地體現的是合同自由原則,由合同當事人通過約定,限制合同義務方不得從事與權利方相競業的活動,以保護權利方的利益。
二、競業限制與競業禁止的區別
競業限制與競業禁止的區別:
(一)競業禁止是法定義務,不能約定解除;而競業限制是約定義務,企業違反競業協議承諾未支付補償,勞動者經催告后仍不付補償,此時勞動者可以行使對競業限制協議的合同解除權,免除相應的競業限制義務。單位提前1個月通知可以放棄競業限制。
(二)競業禁止針對的是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而競業限制針對的是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可以包括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競業禁止針對的是在職人員;而競業限制針對的是離職人員。
(四)競業禁止針對的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而競業限制針對員工的限制為離職2年以內。5、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而單位對競業限制人員在離職后必須補償,而不是在職期間支付保密費。6、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而競業限制以單位支付補償金為生效條件,補償金不明的,雙方可協商,協商不成的,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者此前正常工資的20%—50%支付補償金。
三、公司法競業禁止條款的內容是什么
公司法競業禁止條款的內容有: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二)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在工作中,我們應當遵守職業操守,不要做出泄露用人單位秘密的行為。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競業禁止的分類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團伙生產假藥罪定刑標準?有抵押的房子可以賣嗎,有抵押的房子可以拍賣嗎ISO/TS16949數據分析控制流程的策劃食品、餐飲企業為什么要做HACCP體系認證ISO13485認證許可證審批流程家暴是否影響離婚財產分配債務轉移中債權人同意的效力是什么樣的fcc認證是什么意思啊,FCC認證中常見問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