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義務怎么辦
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義務的解決辦法: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判決另一方執行離婚協議的相關義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書確定的義務時,該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義務怎么辦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第二百五十九條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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