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第二天不干了會被告嗎?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了合同,第二天辭職的不會被告,但試用期的員工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般來說,只有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的約定或者是競業限制協議的,才可能面臨著被訴的風險。
簽了合同第二天不干了會被告嗎?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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