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派出機關
行政機關下屬的派出機關一般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經有關機關批準后,在一定區域內設立的行政機關。具體包括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行政公署、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設立的區公所、和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設立的街道辦事處。什么是派出機關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十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應當協助設立在本行政區域內不屬于自己管理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進行工作,并且監督它們遵守和執行法律和政策。第六十八條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國務院批準,可以設立若干派出機關??h、自治縣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設立若干區公所,作為它的派出機關。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OHSAS18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管理評審的時機代書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入職簽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細節治安拘留律師可以會見嗎質量人,這些生產線上,防錯防呆的方法你都知道么?美國商標續展的相關商標法規定雙胞胎非親生,離婚可以要賠償嗎ISO9001 認證 企業營業地址發生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