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對法人代表的規定內容有哪些
公司法對法人代表的規定內容主要包括:1、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2、存在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等情形時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等其他規定。公司法對法人代表的規定內容有哪些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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