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對于相關的婚姻法律來說,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對于一些不道德或者是違法行為都能接受一定的制約或者社會輿論的影響,我們是否有關于非法同居罪呢,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一般有沒有非法同居罪問題的解答,帶著問題我們一起往下看。
一、一般有沒有非法同居罪
根據1980年制定的《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幾個司法解釋和其他相關規章的規定,實際上中國對事實婚姻的立法有一個變化的過程。
具體講,即1984年8月30日至1994年2月1日期間,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如符合登記結婚條件,那么法律承認雙方的事實婚姻關系,也就是說法律認可雙方是合法的夫妻關系而非同居關系。
1994年2月1日至2001年4月28日期間,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一律按非法同居關系處理。
2001年4月28日后,法律規定允許達到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補辦結婚登記后雙方的婚姻關系效力追溯至雙方均符合結婚條件時。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法院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2004年4月1日后,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對任何一方均無配偶的男女,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雙方不補辦結婚登記,法院將不再解除同居關系,也不再稱這種同居為非法同居。
因此,在我國是沒有非法同居罪的。
二、司法實踐中的同居
1、解除關系
對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解除同居關系,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系的,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這僅解除了雙方的身份關系。對于該類案件具體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下發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司法解釋中有一些規定。
2、實踐界定
所謂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便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兩性結合。事實婚姻具有以下特征:
(1)從主體上看,當事人雙方都是沒有配偶的男女。
(2)從內容上看,當事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并為群眾所公認。
(3)從程序上看,當事人未進行結婚登記。
三、事實婚姻與同居關系兩者區別
(1)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事實婚姻要求男女雙方必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雙方結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實質要件,與結婚登記不同的是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而同居無此要求。
(2)兩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具體處理時視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與合法登記締結的婚姻同等對待。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的財產亦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同居關系依法應予以解除。
(3)兩者的身份關系不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視同夫妻關系,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雙方為非法的,雙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關系,所生子女為非婚生子女。
(4)兩者的財產關系不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共同生活期間所得財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同居期間所得財產,除非有相關證據證明,否則,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
(5)兩者享有法定繼承的權利不同。事實婚姻成立的夫妻雙方可依法定繼承相互繼承遺產。同居關系的男女雙方,不享有法定繼承的權利。除非一方訂立遺囑將其遺產歸同居的另一方所有。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一般有沒有非法同居罪問題的詳細解答,對于沒有符合我國婚姻法律關系的夫妻或者情侶進行同居的話,這樣的情況可以叫做非法同居,
rohs認證證書的意義,ROHS認證報告真偽如何辨別?半月板損傷算工傷么去哪申報中國315誠信品牌辦理需要多長時間ISO9000認證新標準有哪些內容進行了變更?怎么寫司法鑒定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十大好處企業申請ISO9001質量認證證書需要那些部門和人員參與grs證書認證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