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沒有約定履行期怎么辦
借款合同沒有約定履行期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如果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根據合同相關條款或交易習慣來確定;如果仍不能確定的,則債務人可隨時履行,債權人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需要預留必要的履行準備的時間。借款合同沒有約定履行期怎么辦的法律依據
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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