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是當我們在工作過程中或者是從事與工作有關的事情,遭受到不利的侵害的時候,由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給與一定的經濟賠償的情況。但是現實生活中,勞務雙方經常因為工傷的認定而鬧上法院。職工方想要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用人方則是想盡辦法擺脫責任。那么,教師路途遭遇車禍能否為工傷?以下內容由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一、教師路途遭遇車禍能否為工傷
上下班途中,發生非本人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被認定工傷。如果教師在上下班的路上遭遇非因本人的原因的車禍,這種情況下應當當作工傷處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申請認定的流程
1.工傷認定申請主體
(1)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場合,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此系其法定義務。
(2)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在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場合,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直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據此,此種申請必須滿足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而非職工一發生事故傷害或者一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時就可以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直接申請工傷認定。此種場合的直接申請工傷認定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來說,是其民事權利而非義務。同時,法律授權工會組織也享有工傷認定申請權,以維護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
2.工傷認定管轄
(1)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具體地說,應當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依規定應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3.認定申請時限
(1)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30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至于何為“特殊情況”及何為“適當延長”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酌情認定、決斷。上述期間內,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始得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2)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時限:1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該期間為除斥期間。
4.工傷認定材料提交
(1)填寫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統一制定的《工傷認定申請表》。
(2)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5.受理或不予受理
(1)受理條件:
①申請材料完整
②屬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
③受理時效尚未經過
④申請主體適格。
上述四個條件須同時滿足,否則,申請將不會被受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2)不予受理: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證據的調查核實
(1)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調查核實,應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進行,并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
(3)調查核實時,依法行使職權并履行法定保密義務。
(4)根據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
(5)舉證責任:
①原則上,適用誰主張,誰舉證。否則,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②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情況下,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7.工傷認定決定
(1)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但是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15天內應作出決定。 [5]
(3)工傷認定決定應當依法載明必記事項。
(4)工傷認定決定應加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專用印章。
8.送達與抄送
(1)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工傷認定法律文書的送達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9.復議或訴訟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10.資料存檔
工傷認定結束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至少保存50 年。
三、工傷的種類
1.按受傷程度分類:一般分為輕傷和重傷。也可分為
(1)輕傷;
(2)中度傷;
(3)無生命危險的重傷;
(4)有生命危險的重傷;
(5)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傷因素分類:
(1)機械性損傷:如銳器造成的切割傷和刺傷,鈍器造成的挫傷,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擠壓傷,高處墜落引起的骨折;
(2)物理性損傷:如燙傷、燒傷、凍傷、電損傷、電離輻射損傷;
(3)化學性損傷:如強酸、強堿、磷和氫氟酸等造成的灼傷。
3.按受傷部位分類:可分為顱腦傷、面部傷、胸部傷、腹部傷和肢體傷。
4.按皮膚或粘膜表面有無傷口分為開放性損傷和閉合性損傷。
5.按受傷組織和器官多寡分為單個傷和多發傷。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教師路途遭遇車禍能否為工傷的法律解答。上下班途中,發生非本人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被認定工傷。如果教師在上下班的路上遭遇非因本人的原因的車禍,這種情況下應當當作工傷處理。如果不是在上下班路途中或者是因為教師自己的責任導致的車禍,這種情況下就不能申請認定為工傷。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師。
CCC強制認證證書的申請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項電動車是否構成醉駕怎么注冊俄羅斯商標?ISO/TS 16949 標準換版最新進展電子煙GMP 110認證介紹,GMP 110認證主要內容及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申請去哪代辦AAA級信用企業等級證書辦理條件是什么欺騙警察構成什么罪呢判刑前的取保候審能抵刑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