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在無法實現租賃合同目的時,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一方根本違約,導致租賃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當事人解除合同后,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租賃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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