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預防欠債糾紛的措施方面都有什么
可以預防發生欠債糾紛的措施有:在訂立合同時前仔細調查對方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良好的還款能力;在訂立合同時明確約定借款合同的重要內容;以及確定對方借款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在預防欠債糾紛的措施方面都有什么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中國刑法變造國家機關印章罪怎么量刑?裝修合同簽了,還未開工,可以取消合同嗎亞馬遜GCID商標備案的優缺點餐飲服務認證證書是認證什么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最新司法解釋駕駛證有效期滿多少日內換證個人工資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單位在勞務派遣中有怎樣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