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賣淫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組織賣淫罪的構成要件如下:客體方面: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組織、策劃、指揮他人賣淫的行為。主體方面: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但構成本罪,必須是賣淫的組織者。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具有組織他人賣淫的組織故意。組織賣淫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犯前兩款罪,并有殺害、傷害、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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