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財產要怎樣查
當事人因起訴離婚需要查詢對方的財產的,可以提供對方的銀行帳號或開戶銀行,到相關銀行調取賬戶資金來往明細;可以到對方的單位財務或人事部門進行調查;可以到相關稅務機關調查對方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并倒推對方的實際收入。起訴離婚財產要怎樣查的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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