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生活中法律的實際運用,將事故等級分為了四種基本等級分為特別重大,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別那么事故等級的劃分?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事故等級的劃分
根據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程度和數額,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
國家現行對工程質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進行分類,其基本分類如下:
(一)一般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般質量事故;
1、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的;
2、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永久質量缺陷的。
(二)嚴重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嚴重事故;
1、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
2、嚴重影響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
3、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
(三)重大質量事故:凡具備下類條件之一者為重大事故,屬建設工程重大事故范疇;
1、工程倒塌或報廢;
2、由于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傷3人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準確地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配合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效率。
三、事故等級分哪4個等級
事故等級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個等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綜上所述可知,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事故等級可以按照傷害等級來劃分。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事故等級的劃分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犯了私分國有資產罪既遂怎么量刑處罰?農村村內養牛合法嗎商品房交房有哪些具體步驟詐騙不到立案標準報警有用嗎雙方離婚孩子姓能改嗎初級農產品預包裝執行標準不簽合同離職后能要求賠償嗎小轎車超載罰款標準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