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發生交通事故后,就會有專門的機構對交通事故進行鑒定,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復議怎么寫?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復議怎么寫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不能申請行政復議。因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是具體行政行為,所以不能提起行政復議。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核,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二、一般交通事故可以要求交通隊調解嗎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后,事故雙方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一)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賠償,不是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序,是否親切調解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而不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職權行為。
(二)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損害的調解是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損害賠償調解應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調解的時間,地點,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在調解過程中,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標準、賠償總額等進行協商,從而達成協議。
(三)調解達成的協議容易履行。 調解賠償是基于當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當事人接受,履行調解協議時相對順利。能促進各方當事人間的團結。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只靠雙方自覺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賠償調解不再是訴訟的前置程序。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一場交通事故 “撞”出兩名詐騙犯
20 日,邵武一輛公交車不慎撞倒了一輛摩托車,車上兩人都受了傷。受傷男子一聽公交司機要報警,居然騎上受損摩托車帶傷離開。車禍受傷不要賠償卻急于離開,二人的異常舉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抽絲剝繭之后,兩名男子的真面目浮現——原來,這兩人來到邵武,準備利用假古董、假銀元實施詐騙,孰料“出師未捷”,兩人就已受傷。
當日上午10時許,邵武閩運公交公司一輛公交車在終點站猴子山附近路段準備拐彎掉頭時,與一輛在國道上行駛的摩托車發生碰刮,事故導致車上兩名駕乘人員分別不同程度受傷,摩托車一側的離合器也被扯斷。公交車司機下車查看兩人的傷情后,趕緊撥打110和120電話。蹊蹺的是,兩名受傷的男子一聽司機撥打了 110電話,居然忍著傷痛,扶上摩托車要離開現場。公交車司機王師傅很詫異:“以往車輛碰刮到行人,受傷者要么是攔著車輛不讓走,要么躺在現場等交警來處理,這兩人真是異類。”
邵武交警趕到現場時,司機告訴民警,兩人已經往順昌方向走了。考慮到男子受傷,民警于是沿路追了上去。幾分鐘后,在前方幾百米處,民警發現了兩名一瘸一拐扶著摩托車走路的男子。經詢問,二人正是剛才事故傷者。民警發現男子李某手臂和肘部被蹭破了一大片,便告訴男子,已通知了120救護車,受傷了必須趕快到醫院救治。不料,兩男子卻執意回絕民警的好意,一直推托,就是不愿去醫院。
男子的異常舉動讓民警起了疑心。突然,綁在摩托車上的兩個黑包引起了民警注意。事后,經檢查,包內裝有類似古陶瓷、銀元等物品。經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男子黃某系尤溪人,2005年曾因詐騙、非法銷贓等罪名被三明警方刑拘。此次,二人來到邵武,準備利用假的古董和銀元對農村老人實施詐騙活動,不料,一場意外的交通事故卻讓兩人原形畢露。
目前,兩男子已被移交當地派出所,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不能申請行政復議,只能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復核。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復議怎么寫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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