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是指建設一個項目或一個單項工程從正式開工到全部建成投產時所經歷的時間。合同工期的計算,一般是以建設項目或者單項工程的建設投產年月減去開工年月所得的時間期間。什么是合同工期的法律依據
《建筑法》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第十條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第十一條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準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準手續。
沒簽合同外包不給工資怎么辦臨時的售樓處是否需要繳稅欠網貸還不上可以坐高鐵嗎辦理遺囑信托必備條件是什么合同生效有什么標準輕微交通肇事逃逸處罰如何規定?欠錢不還起訴狀可以自己寫嗎昆明電子駕照怎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