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用人單位認為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可以逃避掉自己應承擔的法定義務。這種觀念大錯特錯,即使沒簽訂合同也不影響勞動者享有其應有的權利。更多關于沒簽合同外包不給工資怎么辦的相關知識,接下來小編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沒簽合同外包不給工資怎么辦
對單位不給工資的,建議是可以先找對方協商,協商不成的話,申請仲裁處理。而沒簽合同的,要找能夠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
二、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情形有哪些
下列三種情形,當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這里涉及兩種情況:一種是從來沒有實行過勞動合同制,第一次實行,比如一些事業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改制轉成企業,我們知道,事業單位以前是不簽勞動合同的,轉成企業后就要與員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此即為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另一種情況是國有企業改制后,員工要與原來的企業解除勞動合同,領取經濟補償金,然后再與改制以后的企業重新簽合同。領取經濟補償金,然后再與改制后的企業重新簽合同。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可以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再續訂合同的,就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三、合同違約金的上限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并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典》中關于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屬于合理合法要求,用人單位無權拒絕。以上就是由小編整理收集的關于沒簽合同外包不給工資怎么辦的介紹,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想要了解的,歡迎咨詢律師,給您提供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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