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很多合同在訂立的時候的都會規定專用條款,專用條款的設立是有一定的標準的,那么施工合同專用條款如何書寫?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一、施工合同專用條款如何書寫
(一)合同文件: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二)設計文件:甲方提供設計文件的份數;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份數;
(三)合同范圍:列入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結構形式,并明確合同范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的施工內容。
(四)技術標準的替代:適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范圍;
(五)提供場地條件: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
(六)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甲方提供水、電、交通和通訊等條件和接至地點及時間,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時間。
二、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可以修改嗎
可以,合同當事人在成就合同過程中,對合同的專用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只要是合同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經合同當事人確認的就是有效的合同行為。根據《民法典》第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三、簽訂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時的注意事項
(一)發包方、承包方為工程施工創造條件和創造環境的權利和義務分擔的約定。我國一般在合同中約定由承包人承擔,其費用則由發包方承擔;承包方的主要工作為負責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物、構筑物、文物、古樹名木的保護,但費用由建設方承擔等。
(二)合同價款的約定。合同價款的方式有三種: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價格,采用哪一種價格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若采用固定價格則應有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
(三)合同工期的約定。主要是約定除因發包人、監理工程師的原因和設計原因,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出現工期順延以外的具體情形,如有人為的阻撓施工、非由于施工人的原因,設備、機械的突然損壞等,此等情形方可順延。
(四)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應約定中間驗收的具體部位及驗收的具體方式方法、驗收程序、驗收要求等。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施工合同專用條款如何書寫的相關知識,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是有非常嚴格的規定的,注意的事項也有很多。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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