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物權登記才有效嗎
不動產登記,是指經權利人申請在國家主管機關將不動產物權變動的事實登載于法定的文書之上的活動。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需經登記才能生效。不動產物權登記才有效嗎的法律依據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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