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房屋使用權糾紛怎么解決
離婚后一般由雙方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房屋的使用權糾紛,如果離婚協議書中或者是離婚判決書中對該房產已經有明確的分割,獲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依法取得該房子的使用權;如果該房子在離婚時沒有分割的,先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分割。離婚后房屋使用權糾紛怎么解決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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