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要寫些什么
離婚協議要寫明的內容具體如下:1、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2、對子女撫養問題的協議;3、對夫妻共同債務的約定;4、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處理;5、其他涉及夫妻雙方且應當載明的事項。離婚協議要寫些什么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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