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解釋協議離婚有什么意思
法律上的協議離婚解釋如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就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書面離婚協議,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領取離婚證的,即解除婚姻關系。法律上解釋協議離婚有什么意思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駕駛報廢車輛違章不處理會怎么樣申辦企業信用AAA等級證書費用大概是多少錢詐騙追回來錢多久退回關于ISO9001八項質量管理原則的解釋取保候審一定要開庭嗎ISO 14001法院對破壞電力設備罪量刑的具體標準?怎么申請設計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