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法律知識薄弱的勞動者,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認真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學會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在合同期內辭職要賠違約金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在合同期內辭職要賠違約金嗎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如果員工在合同期內違法解除合同,就要承擔違約金,對單位造成損失的,要賠償損失。如果員工依法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內依法解除合同,但是沒有給單位造成損失,同時合同也沒有約定違約金。這種情況下,員工是不需要賠償違約金的。那么如果員工在合同期內解除合同,離職。合同里面約定了違約金,而且違約金的約定是合法的,計算有依據的。比如單位對員工進行了培訓,換了培訓費,約定了工作年限,但是員工沒有工作到約定的年限,提前離職了。這種情況下,既要賠償違約金,
二、合同期內辭職算違約嗎
(一)如果你還在試用期內,你可以隨時提出辭職申請,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違約。
(二)如果你與用人單位對你的辭職申請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不違約。
(三)用人單位不同意你辭職,也就是你與用人單位對你的辭職申請不能協商一致而你又執意辭職、屬于違約。
第1種情況還包括“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和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違約。
三、在合同期內被辭退怎么賠償
如果公司無故解除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該條中指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具體是指:
(一)最基本的條件要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而非勞動者,而且雙方沒有達成協商一致辭(就是勞動者并不愿意解除)。
(二)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但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用人解除勞動關系的條件。
(三)以上兩點具備,就夠成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綜上所述可知,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在合同期內辭職一般是不用賠償違約金的。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在合同期內辭職要賠違約金嗎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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