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現有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時候,公安機關為了防止出現嫌疑人出逃的行為的時候,也是會進行一定的強制措施的,那么拘傳最長時間是多久?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拘傳最長時間是多久
根據《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二、拘傳是什么意思
拘傳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況下強制被告到庭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針對的是必須到庭的被告。比如訴訟標的為贍養、撫育、扶養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間具有一定親屬關系,適宜調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調解進行和合理解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10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規定表明,只有對必須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適用拘傳。所以你有可能被法院拘傳。在程序上,被拘傳被告必須是通過了兩次傳票的傳喚,也就是說,在采取拘傳之前,法院必須發兩次傳票。正當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實使被告無法預見和難以自行克服困難,只有沒有這些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才可以拘傳。 對被拘傳人的調查詢問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調查詢問后不得限制被拘傳人的人身自由。 在本轄區以外采取拘傳措施時,應當將被拘傳人拘傳到當地法院,當地法院應予以協助。
三、拘傳不去會怎么樣
拘傳,是指偵查機關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強制其到案接受 訊問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通常是對經合法傳喚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況下,不經傳喚也可以直接進行拘傳。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傳,偵查官員可以使用戒具。?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措施。拘傳是我國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體系中強制力最輕的一種,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均有權決定適用。一般情況能夠拘傳的,說明已經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強制控制,因此一旦進入拘傳都會到庭,除非嫌疑人出現逃逸的情形,那么這個時候就會掛網追逃,重新對嫌疑人進行抓捕。
以上就是由小編整理收集的關于拘傳最長時間是多久的法律知識,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律師。
醫療器械GMP認證的三個階段盜竊多少會被判刑QC、IQC、IPQC、QA怎么區分?說明白了!iso20000認證需要什么條件?交通事故怎么賠償誤工費,67歲請求賠償交通事故誤工費可以不寶安大力打造深圳標準爭創發展新優勢gmp認證取消了嗎,GMP認證費用的構成明細什么叫315誠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