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離婚就要對財產進行分割,對于房子的分割,就需要進行過戶,變更房產證的相關信息。那么離婚后房子歸女方怎么辦理過戶?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離婚后房子歸女方怎么辦理過戶
需要交納幾百元手續費。
離異夫妻,可以辦理離異析產過戶,把住房析產過戶給一方所有,只有幾百元工本手續費,沒有其他稅費。
需要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手里有住房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才可以辦理。
有夫妻倆一起憑各自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書,經過公證的離異協議,到房管申請辦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房屋過戶費用是多少
(一)夫妻離婚房產過戶只收取變更登記的手續費,不額外收費。
對于夫妻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屬于房產共有權的變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離婚析產是免交易稅費的。辦理離婚產權過戶的手續為: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費用約500-800元)(注: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可免該步驟,即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約10個工作日);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約7個工作日)并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交證照印花稅5元)
(二)夫妻離婚房產產權變更涉稅問題
離婚房產分割涉稅問題,主要是房屋產權變更環節。按法律規定對婚后財產(房屋)不管產權所有人是誰(其中一方)都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在析產時可能有三種情況:一是一方放棄全部歸另一方擁有;二是雙方各擁有一部分;三是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額得到補償。如果原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離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手續。如果原產權所有人不是離婚后的持有人,則需要產權變更,變更時主要涉及以下幾個稅種的征免界定。
(一)關于營業稅問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第二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征收營業稅:其中第(一)項:離婚財產分割;第(二)項: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對一方放棄全部歸另一方擁有,屬于無償贈與配偶;對各擁有一部,屬于離婚財產分割都暫免征收營業稅。對一方擁有,另一方得到補償也應該屬于離婚房產分割暫免征收營業稅。
(二)關于契稅問題,在離婚分割房產辦理產權時可按《國家稅務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1999]391號)規定判定,即:“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也就是,無論是分割后辦理各方擁有產權,還是歸一方擁有產權,也無論是一方放棄還是一方得到補償,在變更產權時都不征收契稅。
(三)關于個人所得稅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其中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對離婚房產分割,如果一方放棄歸另一方所有,則屬于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不征個人所得稅。如果各擁有一部分,分割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121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如果一方擁有房屋所有權,另一方得到補償,對得到補償的一方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再看國稅發〔2009〕121號第四條第(二)項:“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余額按照規定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相應的財產原值,為房屋初次購置全部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從這個文件分析,對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那么,是不是在一方擁有房屋所有權,另一方得到對方補償時,就要對得到補償的一方征收個人所得稅?筆者認為:這個環節不征個人所得稅。理由是:這部分財產原本就屬于個人所有,并非轉讓行為,只是通過變現形式擁有自己的財產。另外,如果離婚前這個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男方,離婚后男方擁有,女方得到補償,則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個人所得稅。相反,如果離婚前這個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男方,離婚后歸女方擁有,男方得到補償時則需要更名。更名時如果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不公平。所以,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只有在轉讓給第三人(非夫妻各方)時,才涉及個人所得稅。
另外國稅發〔2009〕121號第四條第(三)項還規定:“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買房后離婚房子怎么辦?
(一)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按揭房怎么分?
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婚后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么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并按揭買房,婚后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后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三)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四)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后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后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以上只是婚前按揭買房的部分情況,具體的還有父母出資,雙方還貸,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等等情況,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婚后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況大揭秘:
(一)婚后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二)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后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占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于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三)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按揭房怎么分?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
以上是婚后按揭買房,離婚按揭房如何分割的的部分情況,其他的婚后按揭買房離婚怎么分就不多說了。
房子是夫妻之間一筆重要的財產,很多財產分割糾紛就是因為房產在購買的時候是一方購買,但是按揭又是雙方共同支付的,所以各自都認為自己有房子的所有權,認為這個財產自己也是有一部分的,所以才會發生糾紛,如果出現這樣的情形,房子是屬于付首付的一方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補償。
夫妻離婚房產過戶只收取變更登記的手續費,不額外收費。雙方對于財產的分配要協商處理,避免日后的糾紛。以上就是由小編整理收集的關于離婚后房子歸女方怎么辦理過戶的法律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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