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處罰
在我國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進行處罰,但是如果沒有在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自未簽勞動合同第二個月開始計算。工作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處罰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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