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標準
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標準具體如下:1、一方個人財產一般沒有標準,因為除另有約定外,不得請求分割;2、夫妻的共有財產,則由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標準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省外闖紅燈可以在歸屬地處理嗎領取失業金需要帶什么材料推行ISO14001:2004應完成的62件事項注冊英國商標需要哪些資料?到哪代辦質量服務誠信AAA企業證書低費用多少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后需每年復審嗎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方式有哪些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