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關系人是指哪些人
利害關系人是指會影響民事權利義務的履行與實現,對民事行為的公證有影響的人,例如,案件的審判人員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家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應當自行回避。利害關系人是指哪些人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
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審判人員有前款規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前三款規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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