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條款沒履行完合同能生效嗎?
合同上的條款沒履行完的,依法簽訂的合同一般也是能生效的,當事人約定履行的條款作為合同生效條件的除外。合同的生效并不是以履行完成作為生效要件的,而是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真實合法,行為人具備行為能力的,合同就成立生效。合同上的條款沒履行完合同能生效嗎?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怎么樣才會構成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構成犯罪被判刑了還用賠償嗎寧德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寧德iso14001認證質量管理體系房屋買賣意向協議書范本如何申報中國品牌證書要多少錢侵犯商標罪怎么處罰如何申請個人破產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應急管理和救援體系的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