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兩年法院會判離婚嗎
夫妻分居兩年的情況下,如果能判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的,應當判決準予離婚的。但如果不符合前述情形,則不會判決離婚。因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訴訟離婚中,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應當判決準予離婚的條件是能判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是能判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夫妻分居兩年法院會判離婚嗎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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