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職要提前多久告知
員工辭職要提前三十日告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的,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通知。員工辭職要提前多久告知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申報質量服務誠信AAA企業要多少費用IATF16949理解與實施——4.4 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關于ISO14001認證證書效力的幾個問題保管合同的責任包括什么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沒有劃撥ISO20000-1:2011標準 4.1 服務管理體系總要求擔保追償權訴訟時效是多久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沒有蓋章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