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撤銷掛名股東
撤銷掛名股東一般需要按照如下方式進行:即當事人按照股權轉讓的方式通過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方式,撤銷掛名股東的應當經股東會決議,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后變更公司股東名冊,然后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怎么撤銷掛名股東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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