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的行政處罰有哪些
行政處罰的法定種類有警告;罰款;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以及行政拘留等。上述處罰可以分為聲譽罰、財產罰、資質罰、以及人身罰四種。法律規定的行政處罰有哪些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條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為。第九條行政處罰的種類:(一)警告、通報批評;(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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