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在訴訟中終止了怎么判
侵權行為若在訴訟的過程中終止了的,人民法院依然可以按照其所造成的具體損害結果作出承擔民事責任的判決。《民法典》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等。侵權行為在訴訟中終止了怎么判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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