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后怎么做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蚱髽I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二、工傷認定多久能出結果
工傷認定最快15內出結果。申請工傷認定的,相關部門會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但事實清楚的,會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在認定工傷后應該立即進行工傷鑒定,工傷鑒定的結果是勞動者后期維權的重要依據,在工傷鑒定的結果出來后,勞動者可以基于工傷鑒定的結果向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三、工傷鑒定不服的怎么辦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受傷害職工或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具體條款如下: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2.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3.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4.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5.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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