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是可以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進行起訴的,并且還需要準備起訴狀、結婚證等證明材料。離婚訴訟一般需要在一個月內進行開庭,被告需要在十五日提出答辯狀。
一、哺乳期女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么辦
哺乳期女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時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此外,還需要準備起訴狀、結婚證、感情不和的證據清單等材料。
二、離婚訴訟一般多久開庭
離婚訴訟一般在一個月以內開庭。一方提起起訴,七日內立案,立案之日起將起訴書送達至被告,被告在十五日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五日內發送給原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三、訴訟離婚的法律原則是什么
訴訟離婚的法律原則:當事人自訴原則;調解優先原則;感情破裂原則等。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仲裁裁決申請撤銷所需必備材料在左轉道直行是否算是違章追加財產保全申請書侵犯肖像權的無過錯責任是怎樣的離婚協議中如何約定補償金?阻礙解救被綁架兒童罪的定罪量刑?套牌車責任如何確定上戶口能查出是重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