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火燒山怎么判刑
失火燒山判刑標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為人失火燒山的行為情節較輕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失火罪的構成要件
失火罪的成立要求引起了火災,造成了他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物遭受重大損失,危害了公共安全。根據立案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失火罪的結果要件: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
2.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3.造成10戶以上家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毀的;
4.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4公頃以上的;
5.其他造成嚴重果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失火行為雖然造成了嚴重后果,但沒有侵害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身體的安全與公眾生活的平穩與安寧的,也不能認定為失火罪。
三、失火罪與放火罪的區別
1.在客觀方面,失火罪必須造成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才能構成。放火罪并不以發生上述嚴重后果作為法定要件,只要實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過失犯罪,以發生嚴重后果作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
3.主體要件處罰年齡不同,放火罪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即可構成;失火罪年滿16周歲的人才負刑事責任。
4.主觀罪過形式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構成,失火罪則出于過失。這是兩種犯罪性質的根本區別所在。
交通事故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私了關于酒駕的處理辦法有哪些規定走私罪的構成要件勞動者是否有權拒絕用人單位的加班執行終結的案件能不能再恢復執行處理交通事故時間限制怎么認定自書遺囑需要辦理公證嗎,民法典遺囑的形式有哪些最新非法郵寄彈藥罪判刑標準是怎么樣的?